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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才艺风采展示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4-08-06 17:57    来源:教体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新教字[2014]42号
 
新蔡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新蔡县教育体育局“才艺风采
展示月”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中学,局直各学校:
    现将《新蔡县教育体育局“才艺风采展示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新蔡县教育体育局“才艺风采展示月”活动实施方案
 
新蔡县教育体育局
                                    2014年5月4日
 附件:
 
新蔡县教育体育局“才艺风采展示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丰富教师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教师身心健康,增强团队凝聚力,展示我县教育系统教职员工的新时代精神风貌,提高教师队伍推进素质教育的综合素质,营造积极向上、敬业爱岗、求实创新的校园氛围,为创建和谐校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目前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县教体局决定按照“四月”计划安排,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教“才艺风采展示月”活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展示广大教职工蓬勃向上,热爱教育事业的精神风貌和多才多艺的靓丽风采,全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爱岗敬业、多才多艺的教师队伍。
    二、活动主题
扬师德  树形象  创业绩  展风采
    三、活动内容
    1.静态:书法、美术、摄影等。
    2.动态:舞蹈、声乐、器乐、曲艺类。
    四、活动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工(歌伴舞可用学生),参加县级演出分中学组、小学组。
    五、活动安排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中小学、局直学校活动阶段(5月—6月)
各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参加,力争每个教职员工特别是青年教师都要有节目或作品,并利用课余时间开展演出和作品展示,每校保证每周进行一次(教师和学生的才艺可轮流互动),从中推选出优秀节目和作品上报乡中心校。
    第二阶段:乡镇中心校活动阶段(7月—8月)
各中心校根据各学校上报的节目和作品进行选拔和评比,活动形式由中心校自定。评选出的优秀节目利用假期进行演练。
    第三阶段:总结评比汇演展示阶段(时间待定)。
  1. 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局直学校在8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及活动光盘报教体局人事股。同时择优上报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各中心校上报不少于10件,中学、局直学校不少于5件。
  2. 教体局在8月底组织人员对上报的活动光盘和总结进行评选,届时将评选出优秀组织奖、优秀作品、优秀节目一、二、三等奖。
  3. 优秀节目汇演,优秀作品展示时间另行通知。
    六、活动形式及要求
    (一)静态作品评选及要求
    1.作品要求:书法作品要求:书写内容以经典诗、词、联、语均可,以反映新蔡教育风采,新蔡地域文化的内容为佳。毛笔尺幅限六尺内,不小于四尺对开。作品由所在学校负责装裱,硬笔用A4纸书写,作品须为2014年度创作的原作,作品背面须贴好作品标签。
    2.美术作品要求:题材不限,以反映新蔡县校园风貌,新蔡“打造生态水城,建设仁义之乡”内容为佳。中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素描等均可。中国画尺幅不小于四尺对开,其他不小于四开纸(约40cm×55cm)。作品须为新近(2014年度)创作的原作,由作者所在学校负责装裱上报。作品背面须贴好作品标签。
    3.摄影作品要求:题材要反映新蔡教育、文化、经济建设,反映教师、学生精神风貌的精彩瞬间。参赛作品用7英寸彩色照片,照片背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及工作单位。同时电子照片(文件大小不小于2MB,JPG格式)发至人事股邮箱。
    (二)动态节目要求
    1.节目内容与题材:积极健康向上,充分反映新蔡教师的新形象、新风貌。
    2.节目表演时间要求:除曲艺类带戏剧性的小品可延长时间,一般控制在8分钟以内外,其余形式的节目均不可超过5分钟。
    3.声乐类表演形式:①.歌伴舞(伴舞者不少于6人,可用学生);②.对唱、齐唱、重唱、联唱(不少于2人,男女组合不限);③.小合唱(8人以上,20人以内,应有男女混声);④.水平较高的可独唱;⑤.唱法:民族、通俗、美声、原生态均可。
    4.器乐类:以齐奏、重奏、小合奏为主。水平较高的独奏要有播放的音乐伴奏或有几种不同的乐器参与的现场伴奏。乐器种类及表演人数不限。
    5.舞蹈类(含健美操):①.表演形式:水平较高的独舞、双人舞、3-4人的舞蹈小组合、集体舞(人数不少于8人)。②.服装道具音乐,各参赛单位自行解决。
    6.曲艺类:相声、双簧、快板、评书、说唱、话剧、音乐短剧等,小品、戏曲戏剧选段选场;反映学校生活,乡土特色文化的原创节目均可。
   七、结果使用
    1.教体局将对本次才艺大赛活动结果进行通报,通报结果纳入中小学年度综合考评。
    2.优秀节目、优秀作品获奖教师在评优评先时优先。
    3.动态优秀节目作为教师节展演节目。
     八、联系方式
    联系股室:新蔡县教体局人事股
    联 系 人:刘松山13598933808     
    邮    箱:xcxjtjrs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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